1 / 15
文档名称: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正式稿).pdf

格式:pdf   大小:153KB   页数:1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正式稿).pdf

上传人:学习好资料 2021/12/26 文件大小:15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正式稿).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一届〕第六十二号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已经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2年7月27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2012 年 7 月 27 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食品
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
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监督管理,适
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
所,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包括流通类食品摊贩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通
类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销售预包装
食品或者散装食品的经营者。餐饮类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在批准
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以烹饪等方式现做现卖直接入口食品,提供餐饮服
- 1 -
务的经营者。
第四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
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社
会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生产加
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
行政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落
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人员等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维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
摊贩的合法权益,并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改造适
宜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街区,建设完善
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分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
统筹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工作;
(二)提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
措施;
(三)督促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
任。
第七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依法履行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
- 2 -
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的监督管
理工作;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类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
作;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的监督管
理工作;
(四)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
农业、商务、城市管理、公安、民族、畜牧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
围内,共同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
政等部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的具体职责,由同级人民政
府依据本办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
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
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工作。
前店后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其主营业务的性质确定监督管理部
门;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
贩的监督管理职责发生争议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定。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上级人民政府
的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管
理责任。
- 3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安全
宣传,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报告
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条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
作坊和食品摊贩依法生产经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提升本行业食品
安全水平。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
益宣传,真实客观报道食品安全状况,加强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
为的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