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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培训(广州地税纳税人学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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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培训(广州地税纳税人学校).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培训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学校
2009年11月25日
课程大纲
一、减免税费权利义务解读
二、《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主要内容介绍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备案类减免税费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介绍
四、地方税费减免的其他问题
一、减免税权利义务解读
(一)减免税的概念
减免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的减税免税。减免税政策是国家出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一定时期特定行业或纳税人给予的一种税收优惠,是国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方式。
(二)减免税的分类
按减免税的管理方式分类,减免税分为报批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税。
减免税权利义务解读
(三)纳税人具体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提请减免税的权利(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第五条)
(2)多缴申请减免退税的权利(第七条)
(3)拒绝提交与减免税无关资料的权利(第九条)
(4)便捷申请的权利(第十条)
(5)获得一次性告知的权利(第十一条)
(6)及时获得书面审批结果的权利(十五、十七条)
(7)对审批决定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十六条)
2、义务
(1)及时主动提交申请的义务(第九条)
(2)分别核算的义务(第六条)
(3)报送资料真实准确齐全的义务(第九条)
(4)及时报告变化的义务(第十四条)
(5)批复前申报缴税的义务(第十八条)
(6)减免税申报的义务(第二十条)
(7)接受检查的义务(第二十一条)
二、《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主要内容介绍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
内容简介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穗地税发[2009]198号)从减免税费申请和受理、减免税费的审批程序和审议方式、减免税费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结合实际把我局的减免税费管理分为市局和区(市)局两个层次进行,明确减免税费实行集体审议方式, 要求市局和区(市)局分别成立减免税费审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体审议重大减免税费审批事项,对重大减免税费审批事项的范围、审批的程序和要求以及管理部门、税收管理员审核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等方面也作了细致的操作性规定。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
(一)适用范围
(二)工作职责
市局负责对审批权限内减免税费事项的审批工作和各区(市)局受理需上报省局审批的呈报工作。
各区(市)局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的受理,对属于市局下放权限的减免税费事项进行审批,对属于省局、市局审批权限的减免税费事项负责呈报。
举例说明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
(三)纳税人在办理减免税审批事项中的权利义务和应注意的问题
1、权利
注意申请期限
2、义务
依法申报
情况发生变化时应依法报告
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减免税费审批工作规程(试行)》
(四)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审批方式:减免税费审批采取集体审议方式。
2、信息公开:市局应将减免税费审批项目名称、依据、条件、程序、需提交全部材料及申请报告示范文本等在广州地税网站公布。
3、申请的受理:主管地税机关受理人员接到纳税人申请后,应当审查纳税人填报的《减免地方税费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或有关文件要求填报的其他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送审相关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即时受理并开具《涉税文书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