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申请鉴定申请书正文
第1篇:申请重新鉴定申请书
篇1:重新鉴定申请书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缁博支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缁区梧台镇村1组13号
负责人:______ 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王霞
事实与理由:王霞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
一、本案中,被申请人单方委托有关部门做出了伤残鉴定,该行为使申请人无法了解其与鉴定机构之间是否存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事由。被申请人在未经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选择鉴定机构,使申请人丧失了与被申请人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的法定权利。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二、鉴定报告对被申请人所做的伤残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故依法应重新鉴定或者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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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二)??
(三)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原鉴定人拒不出庭进行质证,故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其违反了新《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此致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临缁支公司
2013年 1 月30 日
篇2: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事实与理由:
一、被申请人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6条的规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按此规定,鉴定前应征得人民法院同意,并与被告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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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案原告是右胫腓骨中断骨折而引发司法鉴定,鉴定人作出最终意见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附录a,拾级a条款,***为拾级伤残。
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丧失程度如何,是否达到评残标准,在整个鉴定报告及附件中,关于原告功能丧失的数据来源无记录原始文本也无附件照片或录像作为参照依据。鉴定人并未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3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可以采取笔记、录音、录像、拍照等方式。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文本或者音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因此,鉴定人存在严重违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列规定: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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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 (二)委托鉴定的材料; (三)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 (四)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五)明确的鉴定结论; (六)对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
被申请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存在鉴定程序不合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问题和错误。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12年1月10日 篇3:重新鉴定申请书样本 microsoft word 文档
重新鉴定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贺某,男,1963年9月26日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住重庆市xx区xxxxx6号1单元x,电话:xxxxxxxx..申请事项:
1、请贵院委托专门鉴定机构依法对被告重庆市xx区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行为与贺某损害之间因果关系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西政司法鉴定中心〔2012〕司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对xx二院在对贺某的诊疗活动中的过错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没有全面客观评价xx二院的医疗过错,故意偏袒xx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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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xx二院在对贺某诊疗中,存在的过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篡改病历,掩盖事实真相,逃避责任
xx二院提供给鉴定机构的贺某第一次入院(2010年3月3日至2010年3月6日)期间的客观病历及主观病历中,以下材料均与客观事实不符,系篡改伪造:
①重庆市xx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液(a)检验登记表(序号016378)中显示的时间2010年3月3日时间系伪造,仅仅手写十几个病人并不能证明贺某尿检时间为2010年3月3日;
④贺某在重庆市xx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病案中临时医嘱记录单,显示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肝功
3、肾功3项、血糖测定、感染标志物检查所显示的时间与事实不符,正确的时间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