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违建强制拆除程序时间顺序步骤 1、 . 《案件受理登记》 2、 . 《现场勘察记录》 3、 . 签发《停工( 核查) 通知书》( 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 B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C 、房屋相关材料)。 4、 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 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 A 、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 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 首先亮明身份, 由两人以上执法, 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房屋所有者是谁, 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 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 ,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 告知其违法行为, 违反什么法律条款, 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 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 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 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 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 送达回证 10、 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 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2、 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