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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城投〔2015〕90号
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企业优化重组的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部室、下属公司:
根据区国资办《关于城投集团企业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合川国资〔2015〕32号),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优化重组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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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7日
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优化重组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方案》(合川府发〔2014〕19号)、区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重点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合川府办发〔2014〕29号)及《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4〕127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区城投(集团)公司基本概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概况
区城投(集团)公司前身为重庆市合川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4日,2007年进行了优化重组,成为我区集投融资和项目于一体的主要投融资平台。截止2014年底,;负债总额为128.66亿元,资产负债率59.4%,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其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见附件1。企业从业人员259人,其中行政事业人员在企业任职(兼职)的64人,纯企业人员195人(见附件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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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企不分,行政事业单位对企业的干预较多,企业驾驭市场的能力较为薄弱。
,员工进出随意性较大。一方面存在人员臃肿,另一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又较为紧缺。
3.薪酬体系不够健全,收入分配有平均化的现象,未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 
,企业资金未充分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没有建立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
,无真正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少。
,融资抵押物严重不足,企业继续使用抵押物方式融资困难较大,给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困难。
7.对企业管理存在缺位和越位现象。一是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多头管理,存在越位现象。企业未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存在行政事业单位在企业列支费用的情况。二是区政府未出台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国资管理部门未对企业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存在缺位现象。
,决策与监督比例失衡,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
二、优化重组区城投(集团)公司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根据中央、重庆市委、市政府、合川区委、区政府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针对我公司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确保企业良性运行,现对我公司进行构架调整、人员精简、内设机构优化、国有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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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一步理顺企业体制和机制,因此,对我公司进行优化重组势在必行。
(一)实施企业优化重组,是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做大做强做实企业的需要。自2007年对我公司整合以来,我公司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但随着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我公司的职能职责不够明晰等问题逐步显现。只有通过对公司实行进一步优化重组,精简机构人员,理顺公司监管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才能切实做大企业,做强做实企业,才能使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是解决政企分开,优化企业人员,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的重要途径。
(二)实施企业优化重组,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需要。目前,我公司资产规模庞大,但经营范围单一,只有通过盘活国资存量,优化国资增量,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企业,才能充分发挥国资的独特优势和放大作用,逐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实施企业优化重组,是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在理顺产权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横向的重组和纵向的整合,增强企业自主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和外部管理层级,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实施企业优化重组,是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需要。根据重庆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提出的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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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要求,实施企业优化重组,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