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甲公司名称)、(乙公司名称)与 (丙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2017年度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第二期) 勘察设计施工联合体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 (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乙公司名称) 和 (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 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 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相关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签订正式协议书,各自按协议规定承担各自的设计与施工任务。且在协议书中必须包括以下规定:
a. 联合体双方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 联合体牵头人 (甲公司名称) 承担施工及总体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 (乙公司名称) 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 (丙公司名称) 承担勘察工作;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未中标或在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施工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之后自行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送交业主一份,联合体各方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