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
观 Q 发布日期:2012-02-17 浏览次数:28
财政部文件
财建[2001 ] 923号
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门、测绘主管部门和承担基础测绘任务的项目承担单位。
第三条 基础测绘经费是财政部门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核定的专门用于基础 测绘项目的经费。
基础测绘经费中的航空摄影专项经费不执行此办法。
第四条基础测绘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基础测绘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分别核拨,分级管理。
(二)基础测绘经费按规定用于基础测绘任务, 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基础测绘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履行项目申报、论证、立项和评估程序,并引入竞 争机制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应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 础测绘的需求,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部门职责与预算管理
第五条 财政部门、测绘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 使用和管理基础测绘经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基础测绘经费管理各方的职责与权限:
(一)财政部门
1、确定基础测绘经费的使用原则和使用方向及相应的成本费用定额标准;
2、会同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基础测绘项目立项, 下达批复年度基础测绘经费总预算和年
度总决算;
3、检查、监督基础测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测绘主管部门
1、负责基础测绘经费的申报;
2、审核、汇总并编报年度基础测绘经费预算和决算;
3、审核、下达基础测绘项目经费预算;
4、检查、监督基础测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项目承担单位
1、编报基础测绘经费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
2、承担基础测绘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审批在管理权限内的各项支出;
4、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基础测绘经费的申报和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测绘主管部门所属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测绘主管部门的要求申报基础测绘项目。
(二)测绘主管部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以及测绘中长期规划, 对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的基础测绘项目进行审核, 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测绘主管部门项目库,
并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实行项目滚动管理。
(三)编制年度预算时,测绘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中央部门项目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的要求上报基础测绘项目申报文本和有关材料。
(四)财政部门对上报的基础测绘项目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商测绘主管部 门后,排序纳入财政部门项目库; 根据年度财政状况和基础测绘项目排序情况安排基础测绘
项目支出预算,并列入测绘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
(五)测绘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基础测绘项目支出预算组织项目实施,下达基 础测绘经费细化预算和项目开工书, 签订项目合同,责成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
项目支出预算。
第七条基础测绘经费预算执行国家制定的相应成本费用定额标准。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编报基础测绘项目预算时, 应附必要的文字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目标、具体实施计划、保障措施、资金使用安排等。
第九条 基础测绘经费预算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果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对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