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4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发布单位:招生考试中心来源: 发布时间: 2013-11-05]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以下简称音乐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一)考试科目 1. 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 2 、基本乐理。 3 、音乐听觉。(二)计分办法总分满分为 300 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 70% ,音乐听觉成绩占 20% ,基本乐理成绩占 10% 。总分计分办法如下: 总分= (主科成绩× 70%+ 音乐听觉成绩× 20%+ 基本乐理成绩× 10% )×3 三、考试内容(一)声乐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 无伴奏清唱, 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 曲目从《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中选择( 曲目附后), 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 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 声乐专业考生须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乐谱, 简谱、五线谱均可, 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的准确调高。如歌曲中间有间奏引导的转调,也请提供乐谱并注明所转调高,以便钢琴引导)。(二)器乐器乐主科考试为面试, 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 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独奏曲一首(中外不限),非键盘乐器类的考生须演奏练****曲一首、乐曲两首(中外不限)。每位考生考试限时约 8 分钟左右, 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考生从乐曲的某处开始或结束。(三)理论作曲 1. 理论作曲考试为笔试,考试时间 180 分钟。 2. 考试内容包括: (1 )和声写作:为指定的声部(高声部或低声部)配置四部和声,写作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和弦、转位和弦以及离调和一级关系调转调等。(2 )歌曲写作:以指定的乐句为主题,依照规定的曲式结构,为所给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3 )织体写作:按规定的音乐主题、规定的体裁类型创作一首小型乐曲,包括钢琴独奏、弦乐四重奏、混声四部合唱等,曲式结构不小于单三部曲式。(4 )钢琴演奏:演奏练****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 740 练****曲);乐曲一首(程度约相当于业余十级水平)。 3. 相关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作曲基础教程》,杨青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歌曲写作教程》,陈国权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为杰、陈丹布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四)音乐听觉 1. 音乐听觉考试为笔试,采用录音播放听记方式,考试时间约 40 分钟。 2. 考试内容: (1 )音组(三到五个音为一组,含各种变化音); (2 )音程(含各种音程); (3 )和弦(包括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形式); (4 )节奏(长度为四到十二小节左右,一般为二拍或三拍); (5 )旋律(长度为四到十二小节左右,一般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调性范围内)。 3. 所听记的音高范围一般为小字组 a 至小字三组 c 之间。 4. 每项内容弹奏前均用钢琴音色给出国际标准音高,听记内容弹奏三遍,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