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牛镇小学图书室书刊借还制度
一、图书室管理人员要增强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意识,积极进行书刊借阅工作,提高书刊流通率。
二、教师借阅书刊要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图书室,由工作人员进行还书记载。(教师借期180天。超期借阅需办续借手续,新到期刊不得外借。)
三、学生借阅图书实行整班借阅的方法。由各班选聘小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借用和本班学生数量相当的图书,并逐一登记,再在本班学生进行交换借阅,一个月换借一批。
四、本图书室的书刊,只限本校师生借阅,外校外系统人员不得借阅。学生休学、转学、毕业,教职工调离,退休必须归还所借书刊。
五、工作人员要及时检查所还书刊,一旦发现损坏现象,要追究责任,实行赔偿。
金牛镇小学图书室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圈点、划线、撕剪、污损、批注和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面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均以原价加倍赔偿,具体规定如下:
一、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二、对教育、科研使用价值大的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三、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一年期刊遗失一期、多卷书遗失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四、遗失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视具体情况赔偿三至五倍。
五、读者所借图书遗失,应在一个月内来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之内尚未来图书室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图书借阅,图书室通过学校财务室从其工资或代办费中扣除赔偿后,方可借阅。
六、图书资料逾期超过半年,经过催还尚未来图书室者,按第5条规定处理。
七、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
金牛镇小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