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电器公告编号:2010-013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10年4月6日召开的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0 年 4月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利润分配事宜
公告如下:
一、2009 年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64,141,2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实际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元)。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上述分红派息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
4,664,141,244 股增加至 6,996,211,866 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
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4月16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交易日:2010年4月16日
1
4、红利发放日:2010年4月16日
三、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10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0 年 4 月 16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于 2010年4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 00*****245 张近东
2 08*****993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3 01*****607 陈金凤
4 00*****167 金明
5 00*****727 蒋勇
4、代扣代缴所得税情况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所取得的现金红利,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10 股 元。
(2)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法》),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 10 股 元。
(3)对于境外合资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其含义同《企业所得税
法》),按照税后金额每 10 股 元派发现金红利。如果 QFII 在本公告刊登之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境内律师出具的认定其为居民企业的法律意见
书(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