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空调主机吊装协议20110228
空调主机吊装协议
甲方:东莞市宏科制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施工名称:广州卡威尔酒店空调主机吊装定位工程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22号
签订日期: 2011年 02月 28日
甲方:东莞市宏科制冷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广州卡威尔酒店空调主机吊装定位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施工工程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内容
1、施工名称:广州卡威尔酒店空调主机吊装定位工程。
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22号。
3、施工内容:广州卡威尔酒店空调主机吊装、定位。
4、安装施工范围:吊装、定位2台尺寸为4250*1830*2210(长*宽*高)大金空调主机,2台尺寸为2700*1000*2210(长*宽*高)美的空调主机。
5、工期:1天。
6、质量等级:合格。
7、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不含税,(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8、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安全。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委派一名人员指导和配合施工,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按合
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严格管理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生活,如施工中由于乙方责任引起人员的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其它
1、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一概由违约方
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 本合同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不能解决时,提交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