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采购合同(样本)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乙方(供货单位): 签约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及 政府采购中心“ 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
号: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及 市政
府采购中心发出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 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讲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 附件予以讲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 《成
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 下条款:
一、合同物资
物资品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ET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物资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 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 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
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 他任何费用。
三、 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物资(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 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晰,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物资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 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的环保标准,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送交物资成品样板给
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板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办外观尺寸后, 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板作为验收样板;每台物资上均应 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
物资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
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物 资质量和生产进度。
5、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
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个日历天内,在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天内 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同时最迟应在 200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缘故 造成合同延迟签定或验收的,时刻顺延 )。交货验收时须提供市 级以上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物资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 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 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谈判文件的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报价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 行验收;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 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觉所交付的物资有短装、 次品、损坏或其它
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
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 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 由此产生的时刻延误与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