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X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
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
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
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
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
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
值税税额=增值额x40%—扣除项目金额X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
值税税额=增值额X50%—扣除项目金额X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60%—扣除项目金额X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
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土
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串累进税率,计算起来比较麻烦,特别是房
地产企业,计算尤为复杂。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才能更好
的把握其计算。
一、把握两个概念
(1)增值额,即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取得收入与
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差额。(2)扣除项目金额,即税法规定准予纳
税人从转让收入额中减除项目的金额,它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
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
金及其他扣除项目等。
二、掌握税率
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
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0;(2)增值额超
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
40%,速算扣除数为5%;(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
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为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速算扣
除数为35%。
三、确定应税收入
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及其他收入。其中货币收入是转让土地使用
权、房屋产权而收取的价款。实物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各种实物
形态的估价收入。其他收入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或非专利技
术等的评估收入。
四、确定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支付地价款和有关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