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三条 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局长同意批准后方可办理。由局长签署对外担保文件。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办理程序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不主动对外提供担保,相互提供担保除外,~确需对外提供担保的~应先由被担保企业提出申请。
第五条 拟接受被担保企业申请的~必须征得局长同意~由公司财务部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办理。
第六条 对外担保的主办部门为公司财务部。对外担保过程中~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外提供担保之前~认真做好被担保企业的调查、信用分析及风险预测等资格审查工作~向局长提供财务上的可行性建议,
,二,具体经办对外担保手续,
,三,对外提供担保之后~及时做好对被担保企业的跟踪、监督工作,
,四,认真做好有关被担保企业的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五,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他事宜。
。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完成对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后~报局长审批。
第八条 局长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做出决定。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第九条 违反以上规定对外提供担保~造成企业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
第四章 被担保企业的资格
第十条 被公司担保企业的资格 及条件
,一,具有良好经营业绩、资信好、实力强、与公司形成互保协
议的企业,
,二,与本公司有密切业务关系且公司对其存在较大额度应付款
的企业。
,三,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款及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银行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
,四,资信较好~资本实力较强,
,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产品有较好的销路和市场前景~
借款资金投向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六,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其它财务指标较好,
,七,资产流动性较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在被担保的借款还本付息期间具有足够的现金流量,
,八,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八,被担保企业需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九,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章 反担保
第十一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十二条 与本公司有较为密切或良好业务关系的企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为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本公司只接受被担保企业的下列财产作为抵押物:
,一,被担保企业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被担保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
,三,其他比上述资产变现能力更强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本公司只接受被担保企业的下列权利作为质押:
,一,被担保企业所有的国债,
,二,被担保企业所有的、信誉较好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