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09 车险理赔减损简介减损案件范围: ,保险人必须通过内、外部人员/单位的努力,采取调查、鉴定、复勘等措施,从事故原因状况、保险车辆状况、出险驾驶人状况、事故造成的损失与费用中,发现被保险人存在虚假、虚构、欺诈或夸大损失骗取保险赔款行为的,不经相关调查工作而仅以正常理赔流程无法避免损失的案件; 2、追偿成功案件、核损通过后复勘核减案件; 3、因条款本身存在争议之处、拒赔理由不完全充分、诉讼不利的案件,经过与客户谈判,通过协商在条款规定的正常赔偿标准上增加免赔,或我司参与调解,比正常理算金额减少赔付的案件,对于免赔或减少的部分应视为减损; 不属于减损案件范围: 、免赔产生的拒赔或免赔案件; ; ,客户放弃索赔或超索赔期案件。减损金额:实际减少的赔付金额 50 60 关于减损案件 3目 录?2009 年案均赔款改善目标–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率定义及统计口径–2009 改善目标分解–指标考核和监控?车险理赔减损现状–2008 案均改善总体情况–2008 机构理赔减损排名–2008 已决案件赔款区间分布分析?2009 案均赔款改善举措–机构减损地图——从哪里减? –理赔减损举措——怎么减? –理赔减损的基本原则 4 目标——什么是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率? ?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率= 1- 截至考核期末已决案均赔款÷上年同期已决案均赔款×100% ?统计口径: –按结案时间统计; –缮制意见为“赔付”和“拒赔”; –多次赔付案件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记为 1件;跨年度多次赔付案件,对应年度赔付金额参与分子统计,案件数不再参与分母统计; –剔除全案赔付金额为“0”案件; –赔付金额剔除查勘费和代查勘费; –拒赔案件赔付金额记为“0”; –分子为赔付金额减去追偿净收入(追回金额-追偿费用)、通融赔付金额。 5 目标—— 2009 年案均改善目标分解 6 1、根据产险 2009 年经营目标分解,车险理赔对 COR 的贡献率为 个百分点,机构案均改善目标值必须确保车险已决案均改善整体目标达成; 2、为全面反映当期状况,同时,对于历年制赔付率指标不佳的机构,理赔也相应需要多分担 COR 改善的压力。因此,目标值分解采取按历年制赔付率排名的方式,分四档确定机构 2009 年案均改善目标值: 历年制赔付率排名 1-5 名, 2009 年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目标值 % ; 历年制赔付率排名 6-15 名, 2009 年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目标值 % ; 历年制赔付率排名 16-35 名, 2009 年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目标值 % ; 历年制赔付率排名 36-40 名, 2009 年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目标值 % ; 3、指标调整 除西区外(案均赔款金额为四区最低),东、南、北区的分区域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目标均要超过 60元; 与2007 年同比,西区已决案均赔款恶化趋势突出,对西区 2009 年已决案均改善率要求为四个区域最高; 鉴于保费规模较大机构对整体目标达成影响程度高,原则要求前 10大机构的案均改善目标应超过 60元; 结合机构理赔管理水平及现状适当微调并对改善率目标值圆整调整,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按照各机构分解目标及当前对全系统影响权重测算, 2009 年全系统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率目标值为 % 。 目标—— 2009 年案均改善目标分解说明 7 目标——考核和监控?案均改善率考核–根据各机构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率目标达成百分比进行排名–对于单次赔付金额大于考核剔除值上限的案件,考核时按考核剔除值上限计算–对于整体 COR 指标达成、案均赔款改善率不达标机构,考核排名前 80% –出险频度增长排名前 5位或增幅超过 10% 机构,经审计确认,案均改善率指标强制排名最后?案均改善率监控–理赔减损率:较 08 年提高–配件价格折扣率:较 08 年提高–核价/核损核减率(定损偏差率) –已决案均工时费:较 08 年下降–已决人伤案均改善率:较 08 年提高 8 目标——车险已决案均赔款改善率健康阀值?实际值/目标值× 100% –≥ 100% ,优秀–≥ 80% ,健康–≥ 55% ,异常–< 55% ,危险 9 截止 08年12月底——?全系统总已决案均 2751 元,与 07年持平?全系统历年制赔付率 % ,较 07年下降 3个百分点,降幅 % ?车损险案均赔款 1817 元,较 07年下降 % (110 元) ?人伤案均赔款 14557 元,较 07年上升 21% (2546 元) ?通过理赔调查、定损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