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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docx

上传人:摩登e代 2022/1/11 文件大小: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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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度,完善 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 居民, 2025 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 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
(二)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
县级层面, 至少建有 1 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
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
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022 年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新建或依托现有乡镇敬老院发展
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2025 年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 60% 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
2025 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
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 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
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支持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
加强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改造。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 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
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 鼓励以失能老年人为重点,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
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 庭延伸,打造“ 15 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明确上门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 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 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推进 城乡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针对老年人 特点开发餐饮产品并建立配送体系。
推动机构养老资源布局优化。 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 盘活养老机构存量资源,优先支持新增护理型床位,提升养老机构长期
照护服务能力, 2025 年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
60% 以上。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鼓
励单独建设认知障碍照护机构, 或在养老机构中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 提供日常生活照护、自理能力训练、社会融入参与等专业服务。引导养
老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源,提升服务质量。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 统筹城乡、整合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
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发展布局,增强护理功能, 2022 年年
底前,全省建设改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 万张,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优化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失能
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升级成为农村区域性综合养
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
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推广实施“建设 + 养老”模式。鼓励设立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队等群众性养老服务组织。
支持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鼓励各级通过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服务包”,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