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平安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工程现场防火平安自始至终处于受控状态,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平安和企业的财产平安,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消防平安管理。
2 定义
栓设置区域;平安保卫部门负责总平面图的审查和会签。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应符合消防通道要求,,保证临警时消防车能停靠施救。
建筑物高度超过24米时,应落实临时水源,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当消防水源不能满足灭火需要时,应增设临时消防器材。
确因工程需要动用消火栓时,应事先办理有关手续。
清水泡沫灭火机按产品换药周期要求定期换药,二氧化碳灭火机的气体重量不得小于容量气体重量的百分之九十。换药、充气时,应将发票和有效的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留存。
消火栓应每季度放水检查,保持管道内畅通、清洁。消火栓1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物品和停放车辆,保持道路畅通。冬季做好消火栓保温防冻工作。
7 明火作业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前方可动火。
现场组合场、铆工场、钢筋场等固定作业区域的明火作业为固定动火点,应明确区域范围、张贴醒目的标识、制订和落实明火作业的平安措施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明确平安责任人、定期进行平安检查。
代保管、运行区域的明火作业,必须填写建设单位动火工作票,报建设单位批准。
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施工区域施工,需要动火时,二级动火工作票应通过施工区域责任单位的会审。
凡超过动火有效期仍需明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工程工程公司平安保卫部负责对明火作业的平安检查和监督。
作业人员按照动火作业票的分工,负责实施相关的职责和防火措施。
明火作业的分级
根据动火作业时的不同情况及危险程序,将动火作业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动火: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三级动火:指危险性不大的非固定临时动火点及一般高空动火作业。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和申请
动火工作票由专业技术员填写。
动火作业票应明确明火作业名称、动火单位、班组、动火地点、部位、动火时间、动火级别、动火类别、参加作业人员的姓名、操作证号、监火人姓名,并制订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动火工作票的审批
动火工作票由专业技术员提出申请后,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明火作业分级,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动火工作票经审批后,应交工程安保部备案。
工作动火票的批准范围
三级动火:工地平安员审核,工地负责人批准;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天。
二级动火:工地负责人审核,安保部批准;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天。
一级动火:工地负责人、工程平安保卫部审核,工程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批准;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天。
动火工作票的交底
动火工作票经批准后,必须在作业前由专业技术员负责对参加本次明火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平安交底。
平安交底应包括明火作业人员的分工、相关的平安措施、应急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