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3章贷款业务的核算(新)_银行会计
第3章贷款业务的核算(教材第4章)
33>.1贷款业务概述(种类、核算使用的会计科目)
本章重点与难点
重点:贷款与贴现的核算;贴现的计算
难点: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摊余成本;贷款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损失准备;
贴现资产与贴现负债
1、贷款种类
2、贷款展期
3 、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4、贷款业务核算使用的会计科目
1、贷款种类
按照流动性分为
短期贷款(≤1年)
中期贷款(1年, ≤ 5年)
长期贷款(>5年)
按照保障程度分为
信用贷款
担保贷款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按照资金来源分为
自营贷款
委托贷款
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分为
正常贷款
关注贷款
次级贷款
可疑贷款
损失贷款
2、贷款展期(64)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应当在贷款到期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展期.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3年.
企业单位贷款只能展期1次,个人消费贷款不能办理展期,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3 .贷款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
贷款名义利率: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率.
银行发放贷款后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应收利息.
贷款的实际利率
贷款的实际利率,是指将贷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利息和本金),折现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银行发放贷款后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贷款实际利率的计算
一是使用传统的插值方法,根据银行贷款现金流出与未来不同时点利息及本金现金流入现值相等条件下内含的利率.(IRR)
二是使用简便的财务EXCEL函数中IRR的函数。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的异同
“贷款—利息调整”;不同时会涉及“贷款—利息调整”.
实际工作中注重合同利率,制度与国际惯例同时关注实际利率。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贷款的摊余成本
指该贷款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积摊销额(加实际利息收入减应收利息);
(3) 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4、贷款业务核算相关的会计科目(65-66)
1)贷款
2)应收利息
3)贷款损失准备
4)抵债资产
5)贴现资产
6)贴现负债
1)贷款
本科目是资产类科目,核算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委托贷款”科目。
贷款科目
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发放的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贷款科目
银行发放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收回贷款,贷记本科目.
贷款科目
对于未减值贷款,银行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贷款科目
收回未减值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2)应收利息
资产类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尚未收回的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银行按照合同本金及利率计算应收利息时,借记本科目,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贷记利息收入,两者差额借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银行收到利息时,贷记本科目.
3)贷款损失准备
本科目是特殊的资产类科目,核算银行贷款的减值准备。期末贷方余额,反映银行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备抵账户)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