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工作指南一、引言(一)目标与依据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监管,指导财务总监工作,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 制定本指南。(二)性质 1、本指南财务总监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立财务总监的单位不再设主管财务会计的行政副职。 2、本指南就财务总监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内容、程序提供规范性指导。各单位可根据本指南制定本单位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规范。(三)适用范围 1、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公司法人单位的财务总监,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非公司法人单位,其他经济成分法人单位的财务总监可参照执行。 2、实行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委派或市财政局委派的财务总监可根据需要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