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
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 a4 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郑重承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 向登记机关提出合伙企业 (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 并就如下内容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本申请书所列全部内容均为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决定和真实意思表示。
3、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
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 将在完
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4、本企业一经设立将自觉参加年度报告, 依法主动公示信息, 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
及时性负责。
5、本企业一经设立将依法纳税,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全体合伙人签字:
企
业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① (县)
(
经
营
场
所)
生
产
经
市)
营
地
②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③
(
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
北京市 区
(门
牌号)
省(区、
市 县
(门牌号)
委派代表
(中 文)
负
责
人)
(
负
责
人)
企
业
类 币 种⑤
型
④
认
缴
出 万元 实缴出资额 万元
资
额
经
营
范 (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围
合
伙
申请副本数
份
年
期
限
核
算
方 □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式
⑥
合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承担责任方式⑦
伙
人
名
录
注:①填写主要经营场所时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 “北京市 xx 区 xx
路(街 )xx 号 xx 室 ”。
②生产经营地用于核实税源,请如实填写详细地址;如不填写,视为与主要经营场所一致。
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③“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 ”栏填写依据合伙协议确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
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还应当填写其委派代表的中文姓名。 如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的,应在此栏填写负责人的中文姓名。
④“企业类型 ”根据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为 “普通合伙企业 ”或 “有限合伙企业 ”。
⑤“币种 ”一栏仅外资合伙企业填写。
⑥“核算方式 ”仅限分支机构填写。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⑦“承担责任方式 ”栏内有限合伙人应填写 “有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应填写 “无限责任 ”。
⑧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无需填写 “委派代表 ”、 “企业类型 ”、 “认缴出资额 ”、 “实缴出资额 ”、 “合伙期限 ”、以及 “合伙人名录 ”。
⑨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