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ICS
E09
备案号: 8125-2001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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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 6503-2000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
R唔ulation for using combustible g掘出阳tion and alar四 instrument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使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集输等生产过程中的易燃、易爆场所安装和使用固
定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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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日才,所示版本
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H 3063-1999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JJG 693-1990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3 基本要求
油气田易燃、易爆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的检测器的数量应满足被检测区域的要求。每个检测器的有效检测距离,
在室内不宜大于 ,在室外不宜大于 15mo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守的操作室或值班室。
安装和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有经国家指定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性能认
证和消防认证。
在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按规定定期标定。
4 安装范围及检测点的确定
安装范围
4. 在以下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a) 原泊中转站以上的油泵房、计量间、含油污水泵房、阀组间、脱水器操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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