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工程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
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工程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项目 (工程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
在论证、设计、施工、试车、试生产和竣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
生产和消除职业危害的设施, 这些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
且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以下简称“三同时”)。
二 .公司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负全面责任。
.建设项目 (工程 )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四 .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提出项目建议的部门应对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 危害因素作出说明, 同时提出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五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可行性研究承担单位应对该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 危害因素作专门论述,并将其作为章节编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出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和资金安排的原则要求, 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入投资计划。
六 .下列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
价: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
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项目;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 I 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 10 %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项目;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部门确认的其他危险、 危害因素大的项目。
七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由安全环保部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具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或机构承担。 企业对承担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条件。
八 .预评价单位在完成预评价工作后,由安全环保部将预评价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应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 并通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九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 完善初步设计, 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必须编制《劳动安全卫生篇 (章)》。
十 .《劳动安全卫生篇 (章 )》编写的主要内容如下:
劳动安全卫生设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