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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细则(客户中心)修正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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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细则(客户中心)修正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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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细则(客户中心)修正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管理—K—002
版本:2003—02

奖惩细则
为加强客户中心内部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树立xx典范的服务窗口,特制定以下奖惩细则: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15元。
1、正常上班不穿制服、不佩戴工作证、仪容不整、仪表仪态不端庄者,每次扣罚15元;
2、服务电话响声超过三次不接听或接听用语不规范者,每次扣罚15元;
3、办公桌面的文件、物品堆放杂乱有损观摩者,每次扣罚15元;
4、办公室报纸杂乱,专项负责人不做好收集整理的,每次扣罚15元;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20元。
对上司、同事、业主不礼貌者,每次扣罚20元;
在办公场所发个人情绪,影响工作秩序者,每次扣罚20元;
在上班时间打瞌睡、闲聊、喧哗、嬉闹、看书报、吃零食、吸烟、吐痰、随地丢纸屑等行为者,每次扣罚20元;
非正常工作需要,使用公司电话超3分钟者,每次扣罚20元;
非正常工作需要,擅自用公司电脑上网,每次扣罚20元;
随意拿走公司办公物品(包括报纸、书刊、杂志、盆景等)者,每次扣罚20元;
工作任务派发错漏,导致服务效率降低者,每次扣罚20元;
业主收楼手续办理或对管理费的计收错漏者,每次扣罚20元;
接待客人相互推托,所有在场人员,每次扣罚20元;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扣罚30—200元或解雇处理。
最后离开办公室不主动关空调、灯光、门窗者,每次扣罚30元;
捏造理由请假者,每次扣罚30元;
非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部门或公司的会议、培训及活动者,每次扣罚30元;
不履行值日(总值)工作者,每次扣罚30元;
锁匙的收发不履行登记者,每次扣罚30元;
不按规定时效跟踪工作任务进度,引起业主投诉者,每次扣罚30元;
不按前台常规要求做各种记录和报表,导致工作开展障碍或无法追溯与跟踪者,每次扣罚30元;
不按《议事日程》开展各项例行工作,每次扣罚30元;并责令补救完成相关工作;
在同一月份中,连续违规两次以上者,第三次则按较重的违规程度加倍处罚;
故意回避或不听从上级工作调遣,包括抗火灾、台风、暴雨等灾害工作,每次扣罚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
向业主(顾客)索取小费、牟取个人利益有损公司声誉者,每次扣罚2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雇处理;
有以下业绩之一者,给予嘉奖15—20元。
敬业爱岗,每月度应出勤率达100%,没有任何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及签卡现象者,每月奖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