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卫生组织管理制度 1. 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制度。 2. 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行之。 3. 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 安全卫生委员会) 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 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 各工作场所内, 均须保持整洁, 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 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 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 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 饮水必须清洁。 9. 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 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 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 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2) 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3) 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 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 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 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 应按其性质制备。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 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 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2) 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3) 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 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 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 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 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 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 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 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