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消防、治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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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每半年召开一次治保领导小组会议,听取行政办公室汇报,分析全公司治保的情况,提出治理、防范的方案,部署今后的工作。
措施。
⑵督促有关部门对本公司所属人员及家属进行经常性的法纪教育、安全保密教育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要害部门人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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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领导各管理部门、所、站加强治安、保卫、消防人员思想、业务、装备建设,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技术培训,制定灭火预案。
⑷组织和督促行政办公室查破各种案件,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整改隐患的措施。
⑸负责审定年度治安、消防管理规划和经费开支计划,总结治安、消防工作经验,表扬先进、处罚违章行为。
2、其他副经理职责
⑴负责做好职权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⑵在安排生产工作过程中,把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同时”(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⑶检查各管理部门和所、站治安、保卫、消防工作执行情况,并负责解决和排除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治安、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⑷督促各管理部门、所、站现金、票证、重要物资、机密资料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⑸落实周、月安全检查活动和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
第九条 工会主席职责
1、负责全公司民事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故的发生。
2、负责督促会议室、职工文化娱乐室(场所)的消防器材的保管,保持良好状况。
3、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文化器材的保管,加强现金、票证的管理。
4、维护好公共秩序,在组织集体活动、集会时,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十条 行政办公室职责
1、行政办公室是全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主管部门,在经理和分管副经理的指导和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局治安、保卫、消防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治安、保卫、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和公司领导有关治安、消防工作的部署和指示。
2、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治安、保卫、消防、遵纪守法教育,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加强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强化内部的治安秩序。
3、加强对门卫、巡逻值班人员和治保小组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治安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协助安监科搞好消防技术培训。提高自救能力,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5、切实掌握违法犯罪人员的情况,协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可能实施犯罪行为人员的教育疏导和控制工作;协同司法机关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监外执行的罪犯和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犯进行监督考察。
6、侦破内部治安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参与抢救和处理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7、认真贯彻宣传《电力设备保护条例》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查破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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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合公司调解委员会调处民间纠纷,预防可能发生的重大案件。
9、严格户口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加强对暂住流动人员的管理。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