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羽《史记· 项羽本纪》将项羽以秦汉之际实际统治者的身份列入本纪类, 且列于《高祖本纪》之前,为《史记》卷七本纪第七。全文以项羽称霸天下过程中的三个重要事件为分水岭, 记述其由弱而强, 极盛而衰的一生, 即巨鹿之战、鸿门宴、垓下之战。鸿门宴一段,《史记》描写生动, 记叙犹详。司马迁以项羽勇武善战、三年霸有天下却因目光短浅而致身败名裂, 于行文中多致惋惜之意, 感情充沛洋溢。《史记》传文在记史的同时多用散笔, 穿插故事, 错综印衬, 文学性较强, 具有历史散文的特点。《汉书》以陈胜项羽二人秦末之际曾先后号令天下故, 将二人合传, 名为《汉书· 陈胜项籍传》,为《汉书》卷三一列传第一。班固从尊汉思想出发, 仅以残暴戾狠、逆时代而行之贼人记项羽, 且以其名“籍”为题。《汉书》传文注重史实, 行文严谨, 按历史顺序安排文章, 不露情感,较《史记· 项羽本纪》条理更为清晰。一、传文比较《汉书》项籍传袭用《史记· 项羽本纪》。《史记》为项羽专著一本纪,而《汉书》将陈胜与项羽合传, 传赞部分亦将《史记》陈涉世家赞与项羽本纪赞合并。《汉书》项籍传大幅删减《史记· 项羽本纪》中字句, 以互见法移置段落至《汉书》他传中, 并调整后半部分传文顺序,使《汉书》项籍传字数缩减为《史记· 项羽本纪》的三分之二左右,并占《汉书· 陈胜项籍传》字数的三分之一。关于《汉书》传文中的删补移置,兹分述例证如下: (一)、大段变动方面《史记》第 1-9 、 11-15 、 20、 25、 40-42 、 45 段与《汉书》各对应段落内容大致相同,仅字句略有删改。《史记》剩余的二十五段分增补、删改、移置三项述之: 1 、增补部分⑴、《汉书》将《史记》第7段:“居数月, 引兵攻亢父, 与齐田荣、司马龙且军救东阿, 大破秦军于东阿。”三十二字增改为:“初, 章邯既杀齐王田儋于临菑,田假复自立为齐王。儋弟荣走保东阿,章邯追围之。梁引兵救东阿, 大破秦军东阿”共五十一字。对于齐田氏世系的更替,《史记》在卷九十四《田儋列传》中有说明, 故此处略写。且《史记》云: “与齐田荣、司马龙且军救东阿”,《汉书》为“儋弟荣走保东阿, 章邯追围之”, 事实上田荣是被章邯追击,《史记》的记述易引发读者误解。《汉书》云“梁引兵救东阿”,《史记》所谓“司马龙且军”, 应是项梁的裨将,《汉书》略去以突出主将项梁。⑵、《史记》第 15 段首句: “到新安”,《汉书》补为: “汉元年, 羽将诸侯兵三十余万, 行略地至河南, 遂西到新安”二十六字, 补明项羽到新安的时间和路线。 2 、删改部分⑴、《史记》第3段:“其九月, 会稽守通谓梁曰:‘江西皆反, 此亦天亡秦之时也。吾闻先即制人, 后则为人所制。吾欲发兵, 使公及桓楚将。’是时桓楚亡在泽中。梁曰: ‘桓楚亡,人莫知其处,独籍知之耳。’梁乃出, 诫籍持剑居外待。梁复入, 与守坐,曰:‘请召籍, 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诺。’梁召籍入。须臾, 梁眴籍曰: ‘可行矣!’于是籍遂拔剑斩守头。”《汉书》将此一百五十五字改易为: “九月,会稽假守通素贤梁,乃召与计事。梁曰: ‘方今江西皆反秦, 此亦天亡秦时也。先发制人, 后发制于人。’守叹曰:‘闻夫子楚将世家,唯足下耳! ’梁曰: ‘吴有奇士桓楚,亡在泽中,人莫知其处,独籍知之。’梁乃诫籍持剑居外侍。梁复入,与守语曰: ‘请召籍, 使受令召桓楚。’籍入, 梁眴籍曰:‘可行矣!’籍遂拔剑击斩守。”共一百五十四字。项梁杀会稽守起义事, 史汉记述不同, 前人多有讨论, 未有定论。“吾闻先即制人, 後则为人所制”,《汉书》改为“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后文宋义语“夫被坚执锐,义不如公; 坐而运策, 公不如义。”《汉书》改作:“夫击轻锐, 我不如公; 坐运筹策, 公不如我”, 将散文化、口语化的语句改为整洁对称的语句。⑵、《史记》第 10 段末, “怀王因使项羽为上将军,当阳君、蒲将军皆属项羽。”《汉书》删去“当阳君、蒲将军皆属项羽”十一字。⑶、《史记》第 16-19 段记述鸿门宴全过程共一千八百八十二字。鸿门宴为项羽霸业至关重要的转折点, 亦为《项羽本纪》中描写最为精彩之处。《汉书》将其缩减为一段文字,以“语在《高纪》”收尾, 共一百九十字。在《史记》、《汉书》刘项四篇传记中,《史记·项羽本纪》记述鸿门宴最为详尽。《汉书· 陈胜项籍传》将其移入高帝纪中, 出于为尊者讳的目的略写。为降低项羽声势,《汉书》在将此段材料简单节入《高帝纪》及《樊哙传》中时,将“项王即日因留沛公与饮”的座次一段共四十六字完全删掉。《汉书》不仅略去《史记》中记载刘邦弱势的记述, 还删去《史记》的人物对话和动作描写, 削弱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和行文的紧张感。⑷、《史记》第 20段“人或说项王曰: ‘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皆以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