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当代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业女性化趋势(高小贤)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在促进、繁荣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 带来农村新的社会分化, 农村妇女在分化中由于非农转移的滞后而处于不利的地位, 从而限制了农村妇女自身的发展, 随之也潜伏着对中国化及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制肘。但到目前为止, 社会对此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部分学者论及农业女性化这一现象时, 关注的焦点也只是对农业发展的制约。本文试图从研究当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性别差别入手, 分析女性非农转移的现状、滞后的原因, 重点在于农业女性化给妇女自身发展带来的影响。作者:高小贤,女, 1948 年生,陕西省妇联研究室主任。中国自 70 年代末开始的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启动并加速了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10 多年来农村最大变化莫过于有 1 亿多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在这一历史性变迁中, 相当数量的妇女也脱离田地,完成了由农民向非农民的经济身份转换, 其会参与、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及家庭地位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和发展。但是若从性别分层的角度观察,女性和男性有很大的差别,女性在非农转移中明显表现出滞后性, 致使全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农业女性化趋势。一、当代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中的性别差异农村劳动力从农业部门转移到非农业部门,从乡村转移到城市, 是各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规律。中国 50 年代初开始的工业化也曾带动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但是, 因外部条件的限制, 中国工业化不可能走引进外资的道路, 弱小的民族工业又无法提供足够的工业积累,因而靠剥夺农业剩余以求得工业积累就成为唯一的选择。这就使得中国历史上原本就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更加突出, 发达的工业和城市,与落后的农业和农村长期并存。 70 年代以前,广大农村仍处在以种植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状态, 农业商品率很低, 社队工业极其微弱, 社会内部很少分化呈现出极强的同质性。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因户籍制度、口粮制度、工分制等限制, 几乎被堵绝。农民不仅不能向城市及各类现代部门垂直流动, 在农村内部的水平流动也因各类经济政策的限制几乎不可能,八亿农民都只有一个身份农民。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形成规模始之于 80 年代。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农村生产力的巨能得到很大的释放, 中国农村人和土地的矛盾第一次显现。大量农业余劳动力的存在形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生产要素流动和重组的种种束缚被层层打破后, 农民自己在实践中创造的工业化道路乡镇企业迅速发展, 从而开始了中国近代史上从未有过的大规模的非农转移。农村妇女也被这股浪潮所裹挟,开始了真正意义的主动转移。 10 多年来中国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主要有两条途径: 一条是以乡镇企业为载体, 吸收、接纳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 使原先单纯意义上的农民成为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人”。这种转移由于没有离开原先生活的社区, 因而称之为“就地转移”。二是流入城市, 在厂矿商店从事第二、三产业。大多干一些城里人不愿做的脏活、累活, 如矿工、建筑、纺织、保姆等, 称之为“异地转移”。大、中城市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所能容纳、吸收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有限, 因而第一种形式就成为当今农村劳动力向非农转移的主渠道。 10 余年来从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人数,因不同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渠道, 有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