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部门所有报销单据必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汇总交总经理审批。
3、非常规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并且单笔购买金额超过10000 元,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还须报请集团财务总负责人审批。
4、日常费用支出单笔支付金额超过10000 元,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还须报请集团财务总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 报销审批手续
1、 报销人员因公需要报销时,应填写“支出凭单”经部门经理初审签字;
2、 报销人员执部门经理签字后的报销单据,交综合管理部;
3、综合管理部汇总各部门报销单据,于每月22日至25日交总经理审批。如需集团财务总负责人审批的单据,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还应转财务管理部报请集团财务总负责人审批。
4、综合管理部执审批后的报销单据到财务管理部,财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并制单,由出纳按照批
准金额予以支付。
第七条 报销时间
报销人员每月25日前应将上月及本月需报销的单据整理完毕,填写相关单据,并交综合管理部。
第四章
附则
本暂行管理制度自2013年10月1日后开始施行,请各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篇_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