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讲解提纲
(2012年5月28日)
中央文明办协调组
 
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为推动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活动科学化、常态化,今年4月、5月,中央文明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2012年版)》和《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试行)》。为便于大家准确理解和掌握两个《测评体系》,根据培训班安排,现概括作一讲解。
一、关于《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
创建文明城市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根据中央文明委领导指示,从2009年开始,中央文明办每年组织部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公布结果,有力促进了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提升,今年继续将对全国文明城市及获得提名资格城市(县级市及直辖市城区除外)进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为使指数测评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中央文明办在总结前几年测评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创新,研制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
测评体系设置中央文明委年度重点工作和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益活动、公共关系5个大的类别。5大类别之下,又细化为30个测评项目和94项测评内容。总分值100分,其中重点工作29分、公共环境22分、公共秩序18分、公益活动26分、公共关系5分。测评仍委托国家统计局承担,测评方式包括实地考察、入户调查、材料审核以及网络调查等。
新颁布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导向鲜明,凸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体现思想道德建设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核心作用,赋予很大分值和权重,引导各城市把创建的着力点放在提高全体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上。二是重点突出,把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任务列为首位,通过强化重点任务指标设置,引导各地认真贯彻中央文明委部署,狠抓重点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落到实处。三是强调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以群众满意为创建最高标准,体现创建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宗旨,既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也使创建工作获得更广泛群众基础。
下面,主要解读一下测评体系5个版块的内容。
第一版块:重点工作。《体系》将中央文明委部署的8项工作任务摆在首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各城市(区)要集中力量把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1、学雷锋活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今年2月,中办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作出了全面部署。《测评体系》把它列为第一个测评项目,提出了5条具体要求。强调工作要有措施、有力度、有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发挥主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推动活动常态化开展。要求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分别在学校、社区、企业、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把工作延伸到各个基层单位,覆盖到各个社会群体。
2、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这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任务,是顺应群众期待、提升社会道德水平的有力举措。5月14日,中央文明委召开视讯会议,对活动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国文明城市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努力在道德建设上走在前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近日,云山同志又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央文明办已经印发了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方案和宣讲提纲,并牵头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活动开展。开展文明城市创建,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作为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在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公共场所三个领域,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今年9月底以前,在全国文明城市(区)中先行推开,取得经验后,再向其他领域拓展,向面上延伸。《测评体系》强调了4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作出周密部署;二是明确活动基本方法,提出了把公民道德教育贯穿始终、开展道德问题自查自纠、组织市民志愿者巡查、开展群众道德评议、选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运用管理手段治理突出问题、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等7个环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实践性;三是强调发挥新闻舆论作用,推动活动开展,促进问题解决;四是提出了
“三个无”的工作效果,即食品行业无制售不安全食品,窗口行业无服务质量问题,公共场所无公德失范现象。
3、迎接十八大、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今年,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十八大,广泛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大力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主要抓好以下项目:一是集中开展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大容量、高频率制作刊播公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