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现状一、国际合同能源管理产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处于“幼年期” 1、发展概况与其他行业相比,能源服务产业的发展正处于“幼年期”。从成立时间上,最早成立 ESCO 的国家是瑞典,距今只有 25年的历史;从 ESCO 行业分布来看,多数国家 ESCO 主要分布于商业、工业和市政。据统计,美国成立的节能服务产业协会已有 20多年的历史,约有 120 家成员;日本的节能服务产业协会已有 8年历史,有成员 24家。 2、优惠政策美国:美国是 ESCO 的发源地,是 ESCO 产业最发达的国家。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支持 ESC O 的发展,把这种支持作为促进节能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政策措施。美国政府对 ESCO 的有利政策主要包括:政府制定了有关建筑物节能的标准和法规;政府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案;政府颁布的若干能源审计的标准; 各州政府关于电力公司进行综合资源规划(IRP) 的法案(ESC O参与其中的机会);美国国会通过的有关联邦政府的所有办公楼宇至 200 5年节能 30% 的目标的议案;议会通过的有关联邦政府机构应与 ESC O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实现节能目标的议案等。 1985 年以来,美国政府曾以 25亿美元的财政预算支持政府机构的节能项目。 1992 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一个议案,要求政府与 ESCO 合作进行合同能源管理,同时不增加政府预算。该议案要求到 2005 年, 联邦政府机构的所有办公楼宇节能 30% 。为此联邦政府提供了 30亿的财政拨款。加拿大:加拿大联邦政府支持 ESCO 的发展,不仅要求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 ESCO 的服务,同时鼓励企业和居民接受 ESCO 的服务。加拿大的六家大银行也都支持 ESCO ,银行对用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并给予资金支持。为促进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 ESCO 的服务,加拿大政府于 1992 年开始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其目的是帮助各联邦政府机构与 ESCO 合作进行办公楼宇的节能工作,并制定了在 200 0 年前联邦政府机构节能 30% 的目标。政府在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中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培训;编制指南和合同样本;审查 ESCO 的资格;审查合同、提出修改意见;认可设备加速折旧的优惠等。法国:法国是欧洲各国电力出口量最大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核电比例最高的国家,但法国政府仍然十分注重节能和环境保护, ESCO 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规模。法国 ESCO 的发展,政府不仅在政策上提供了大力支持,而且 ESCO 可直接通过对政府的节能项目投标而扩展自己的业务,根据法国政府目前对环境能源控制署的预算,预计将来 ESCO 的业务发展,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韩国: ESCO 在得到政府的强有力支持后,年投资额持续增长, 2002 年 491 个项目的投资额约为 108 亿美元;2004 年有 159 家注册的 ESCO; 主要实施高效照明、余热回收、供暖和制冷系统、提高工艺水平。二、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新机制适合中国国情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目前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 EMC 来实施。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