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__企业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一、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应懂得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的确定,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征收。
二、本章重点
13>.理解并掌握流转税和所得税的主要区别及自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
。
。
(重点是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确定)
。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一、企业所得税概念及特点:
概念:
是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分期预缴
二、纳税义务人
在境内的企业或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7) 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对纳税义务人的正确理解要注意以下几点:
(1)私营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2)纳税义务人不仅包括企业,还包括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这是指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3)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三、纳税对象
指上述企业或组织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
对纳税对象的理解:
①合法所得;
②(扣除成本费用后的)纯收益;
③实物或货币所得;
④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境内所得或发生在境外但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纳税
四、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
(2)低税率20%: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境内所得(现按10%优惠税率)
(3)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率减按1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五、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纳税年度
一般为公历年度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以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纳税人破产清算时,以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内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赁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它收入。这是指上述收入以外的一切收入,包括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还包装物押金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它不征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是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额中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和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