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015修订版)
三亚市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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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总则 1
编制目的 1
工作原则 1
编制施行)、《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1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12月25日)、《海南省制定和修改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并衔接《海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三亚市内、应由三亚市政府处置及配合处置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水上运输、旅游、(油料)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生产安全事故。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
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级应急指挥机构,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及办事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生产安全协调组织机构(根据事故发生单位性质确定其行业主管部门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协调组织机构)、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生产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及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级应急指挥机构
三亚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应急办)
三亚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安委办)
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
综合协调指挥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环境监测组
后勤保障组
善后工作组
专家组
新闻信息组
现场警戒组
医疗救护组
通信保障组
抢险救援组
组长: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长:市发改委主任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组长:市安监局局长
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长:市委宣传部部长
组长:市公安局局长
组长:市工信局局长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市消防局
市交通局
市质监局
市住建局
市农业局
市海事局
市海洋渔业局
市旅游委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交通局
市供电局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市国资委
市民政局
市卫生局
市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源局
市总工会
市安监局
有关专家
市气象局
市卫生局
市发改局
三亚电信、移动、联通
市卫生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红十字会
市公安局
市交警支队
市政府办公室
市安监局
图2-1 三亚市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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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下设办公机构和专家组。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负责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对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各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组织和实施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负责具体指挥本市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或协助各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分析总结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指导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6)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市安监局,由安委办承担,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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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工作;
2)承担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分析生产安全工作信息,上报生产安全事故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监督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根据授权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安委会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区、管委会、各国营农场、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制订(修订) 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