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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册
佛山市干线公路
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
(5)其他临时用地建设
其他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便桥及取、弃土场建设,分别从建设要求、养护管理要求两个方面来进行规定。
(6)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包括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专项安全设施、标识牌、临时用水、环境保护五个方面,分别从建设要求或管理措施等方面来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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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选择
(1)项目部选址由施工单位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协查,确定选址方案后,报建设单位备案。
(2)驻地选址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水淹等地质灾害区域及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8m),并尽量靠近施工现场,便于处理工程事务。
(3)项目部选址应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4)项目部选址除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外,条件允许的,要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
场地建设
(1)项目部驻地建设应包括民工营地的建设,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生活要求。工棚严禁使用石棉瓦和易燃物品如: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设,宿舍严禁建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
(2)项目部驻地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区必须分区设置,其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指路导向牌及宣传牌。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采用C15或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厚度不少于20cm,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3)项目部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1的要求。
表2-1 项目部建筑面积要求
项目规模(X,亿)
建筑面积(m2)
X≤1
≥500
1<X≤
≥1000
<X≤4
≥2000
X>4
≥3000
(4)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彩钢板房不小于7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5)建筑采用阻燃材料,每组最多不超过12栋,栋与栋之间的距离,城市不小于,农村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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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用房
(1)项目部驻地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满足办公规范化要求,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8m2,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小于6m2,每个项目部须设一间会议室,其面积应符合表2-2的要求。
表2-2 项目部会议室面积要求
项目规模(X,亿)
会议室(m2)
X≤1
≥40
1<X≤
≥60
<X≤4
≥80
X>4
≥100
(2)档案室严禁设在活动板房内,面积不得小于20 m2,且档案柜必须采用铁皮文件柜。
(3)办公室
①各部门办公室应尽量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
②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整齐。
(4)宿舍
①宿舍净空高度不低于,用房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空间,使用面积确保单层铺不低于4m2/人,双层铺不低于3m2/人,门窗要向外开,门口及室内通道宽度不小于;
②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床铺应高于地面,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床铺间距不得小于;
③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洗过的衣物不得随意晾晒,要有专门的晾衣处。宿舍地面应用水泥砂浆找平硬化,有条件的可铺砌瓷砖。
(5)食堂
①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以外的地方,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
②面积按高峰人数的70%计算,人均1 m2,净空高度不得低于,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便于清洗;
③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④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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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厕所
①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
②应设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
③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
(7)浴室
①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