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次重点章,年分值波动比较大,10年年均分值10分,,,。近10年本章客观题考查共43题,其中:房产税考查共19题,常考的内容包括以下知识
(一)一般规定:(计税依据为出让金,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特殊规定:以下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房屋权属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契税)、房屋权属;、房屋权属的;。
四、税率、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税率: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为%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在幅度内确定。
【注意】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
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勺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勺税率征收契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X适用税率
【提示】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
(三)计税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时,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时,由征收机关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时,以交换的差额为计税依据。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交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或者土地收益。
.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承受房屋附属设施权属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法定继承人除外),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四、税收优惠:略。
五、征收管理;略
三、土地增值税法
应纳税额=增值额X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X扣除系数
计算步骤如下:(1)计算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2)计算扣除项目金额;(3)计算增值额:(4)计算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5)计算应纳税额。
【典型例题】假定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商品房一栋,取得不含税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
应扣除的购买土地的金额、开发成本的金额、开发费用的金额、相关税金的金额、其他扣除金
额合计为400万元。请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增值额=1000—400=600(万元)
(2)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600+400=150%确定税率
(3)应缴纳土地增值税=600X50%-400X15%=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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