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央企车改开启 2016 年底前完成; 主要负责人保留公用, 副职责任人可选公车或公务交补,退休离任等取消配车“没想到退休前, 还是赶上了( 公车) 改革。”开了一辈子车的 58岁央企司机李军说。在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 公车改革逐步深入之时,2月17 日,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两个意见, 这标志着包括央企在内的中央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央企公车改革给出时间表:集团总部层面 6 月底前完成《意见》中明确,“中央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 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 、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央企集团总部层面的公车改革将力争在今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意见》并未禁止购置新车,而是对价格和排气量做出明确要求:央企若购置新车,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价格不得超过 38 万元(不含购置税, 下同), 排气量 (含) 以下; 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购车价格不得超过 18 万元,排气量 (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 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 2 辆。同时, 《意见》针对不同职级的参改人员,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 分级分类推进改革。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配备公务用车; 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其配备公车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副总经理们的选择”将是未来一段时间央企车改的主要话题。《意见》明确强调: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 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 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 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而其他符合公车配备条件的人员( 如总经理助理等) 全部取消配备公车, 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 不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针对有央企存在的通过借调使用子企业的超标车辆“阳奉阴违”的现象,《意见》特别指出:“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 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中央企业公务用车改革给出了“时间表”:力争今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数量庞大的央企各级子企业如何改革公务用车? 《意见》指出, 中央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 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认为, 子公司的车改其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 第一是针对企业本身, 分类分级施策; 第二是针对企业高管, 明确范围标准; 第三是针对保留车辆, 确保正常经营。部分央企公车管理不够规范、公车配备范围过大《意见》中指出, 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央企公车管理不够规范、公车配备范围过大等问题。此前,一些央企公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就曾被指出。 2014 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