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买卖合同网签版修改.doc

格式:doc   大小:99KB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买卖合同网签版修改.doc

上传人:2112770869 2016/8/20 文件大小:9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买卖合同网签版修改.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武汉市裕升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独山村营业执照注册号: 4201142100693 企业资质证书号: 武开管内资 3660 号法定代表人: 冯勇联系电话: 69842638 邮政编码: 430100 委托代理人:/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注册地址: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 地址: 2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沌口街、沌口渔场、编号为 K0401241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蔡国用【 2010 】第869 号。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36686M 2 ,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自 2010 年2月8日至 2080 年2月25日。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临江花园三期(长江·楚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武规(蔡)建【 2011 】045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42011420**********BJ4001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武房开预售【2013 】170 号。。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属框剪结构, 3 层高为 米,建设层数地上 33层,地下 1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第四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在项目的基本情况 1 、绿地率 %, 道路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45 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 2、停车场建筑面积 28100 平方米 3、会所建筑面积平方米 4、其他:。第五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 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 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4、。 4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银行按揭付款。 3、其他方式。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 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1(该比率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的实际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5 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2)/ /; (3)/ /; (4)/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