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1 )项目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拟建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服务区 3 )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是贯彻落实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需要; 构建城市骨架路网体系, 加快城市发展的需要; 沿线各组团开发的需要; 是旧城区和新城区交通联络的重要通道; 对促进沿线乡镇的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 是市政管线的重要通道。 4 )建设方案我院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 承担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 坛西大道~ 翠园路段) 工程的设计任务。经与业主及各部门沟通, 根据本项目选址意见书结合项目沿线拆迁情况, 确定龙凤路( 坛西大道~ 翠园路段) 采用分期实施, 近期实施龙凤路( 坛西大道~ 坛东大道段), 远期实施龙凤路(坛东大道~ 翠园路段) 。本次设计范围为坛西大道至坛东大道段,西起坛西大道,东至坛东大道, 由西至东依次与坛西大道、平岚一路、平岚二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坛东大道相交,路线设计长度约 ,规划红线宽 60m ,主线双向 6 车道,其设计车速 50km/h ,辅道双向 4 车道, 设计车速 40km/h 。 5 )建设期:龙凤路坛西大道- 坛东大道段,计划于 2012 年9月完成项目前期及工程设计工作, 2013 年5 月开工建设, 2015 年5月投入使用。 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次设计龙凤路( 坛西大道- 坛东大道段) 为生活性城市主干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 章节。 7 )环境影响本工程设计在选线、施工期、运行期均充分考虑环保因素,气、水、渣、噪等污染降至尽可能低的程度, 同时注重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使工程对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是本工程的重点控制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标准, 并按规范措施施工, 避免水土流失的发生。总之,本工程的实施将使区域的交通状况得到改善,实现雨、污分流。使水环境得到改善, 现状污染问题得到一定解决, 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 8 )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本项目施工征用土地面积 亩(道路红线占地面积 284. 7 亩); 拆迁建筑物面积为 3821 2, 其中混合结构房 301m 2、简易房 489m 2 、石房 2672 m2 、其他房 359m 2。当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对涉及的征地拆迁制定了合理可行的移民安置方案,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9 )社会环境概况平潭现辖潭城、苏澳、澳前、平原、流水、北厝、敖东 7 个镇和白青、芦洋、中楼、岚城、东庠、南海、屿头、大练 8 个乡, 203 个村(居) 委会, 总人口 39 万人, 其中县城常住人口 13 万人。 2009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为 亿元, 财政总收入 亿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6512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5900 元。近年来平潭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 加之潭综合实验区的各项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平潭的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社会稳定, 近年来无群体性事件。 10 )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龙凤路本段工程估算总投资约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万元,其他费用 万元,预备费 万元。本项目资金筹措全部由当地政府投资。 20. 评估依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 2009 ] 46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2]249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3.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 4.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委办[ 2010 ] 97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 试行)> 的通知》。 5.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投资[2013]826 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评估主体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本次评估主体与参与单位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表所示。评估主体与参与单位的组成及职责分工表序号评估主体与参与单位主要职责备注 1 平潭综合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