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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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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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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所属区县体检编号
拟申报教师资格种类认定学科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近期
免冠
一寸
照片
职业
婚否
身份证号
现住址及
联系电话
学历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既往病史
精神病、癔症、癫痫、恶性肿瘤、心脏病、糖尿病、肝炎、结核、皮肤病、肾炎、关节炎、哮喘、性传播疾病及其他疾病:
上述情况属实本人签字:
以上项目由本人如实填写
五官科
色盲
其它眼病
医师签字
听力

嗅觉
其它疾病
医师签字

内科
身高
Cm
体重
Kg
医师签字
胸部(心肺)
血压
mmHg
腹部B超
医师签字
心电图
医师签字
胸透
医师签字
化验检查
肝功
尿常规
医师签字
血糖
结论
体检合格(盖章) 体检不合格(盖章)

年月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印制
说明:
1. 体检人员须认真阅读《关于2013年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的通知》。
2. “结论”一栏必须经体检医院在相应结论上盖章方为有效。
3. 体检人员必须在2013年6月5-14日到天津市县级以上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完成体检。
4. 体检当天须空腹、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表,要求本人填写的项目应在体检前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既往病史”一栏及以上内容由本人填写,“体检编号”由体检机构填写。
5.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参照《中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由于本人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体检,造成不能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