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7
文档名称:

{合同法律法规}某某某法律硕士大纲.pdf

格式:pdf   大小:461KB   页数:1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合同法律法规}某某某法律硕士大纲.pdf

上传人:妙玉 2022/1/25 文件大小:46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合同法律法规}某某某法律硕士大纲.pdf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
{}某某某法合同法律法规
掌握,
其余的应当在理解的基础上识记,能够再认即可。
第十一章、刑罚消灭制度,掌握且能再现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和我国特赦制度的规定,其余
的知识点应当理解,并能再认。
(二)分则部分
第十二章、刑法格伦概述,第一节予以了解,第二节要掌握罪状、法定刑的各种规定,对分
则条文的基本结构和罪名应当理解再认。
第十三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掌握其概念和共同特征,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为境
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概念和特征。本章的考点出现频率仅低
于总则中的传统重点,是二级考点。
第十四章、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章中的考点也算是二级考点,不过本章不是难点,理解了其
共同特征就比较好判断。但是在复****中,考生应当特别注意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共安全罪的区分,尤其应当对醉酒驾车这一情形予以特别关注,因为近年我国司法实践中出
现了此类案例,且影响较大。第十五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要结合相关司法解释掌握信用卡犯罪,洗钱罪,
保险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第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章的罪名历来是考试的重点,大纲中所出现
的罪名都是重点,此处不必赘述。
第十七章、侵犯财产罪,本章也是传统重点所在,笔者不赘述。
第十八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要掌握其共同特征,同时重点关注***性质犯罪,毒品
犯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聚众斗殴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嫖宿****罪等。
第十九章、******罪,掌握这些罪的共同特征,同时对***罪、挪用***罪、受贿罪、行
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和各自间的区别要掌握。本章中有涉及到刑法修正案
七的部分将在下文中陈述
第二十章、渎职罪,本章的罪名主要是两类,一类是滥用职权,另一类是玩忽职守,要注意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主观方面的不同,要掌握大纲中所列明的八个罪的构成特征和区别。
来源三、刑法修正案(七)的梳理
2009 年 2 月通过的刑法第七修正案无疑会成为法硕联考刑法学部分除了刑法总则、分则重点
罪名之外的第三个重点所在。笔者在此对该修正案涉及的部分和考点予以简单的分析,以期
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
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扩大了走私行为的打击范围,从原来的仅仅限于走私国家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扩大
到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
(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
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
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
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
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
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
规定处罚。”
本项扩大了内幕交易罪的犯罪主体范围,将期货交易也纳入其中。此外,该修正案将 180 条
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加大了对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
作人员的监管。
对本条应重点掌握。
(三)将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
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
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