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蚌埠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蚌等保办[2014]3号
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机关互联网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我市政府机关互联网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应对当前国内外各种网络安全威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我市政府机关互联网网站集中备案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目的
全面了解掌握全市政府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情况,明确网站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减少安全风险,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备案范围
由市政府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的门户网站; 市、区、县政府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自行维护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机构维护管理的政府机关门户网站等。
三、备案程序
1、填写《蚌埠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表》(附件一)和《蚌埠市信息服务单位安全检查表》(附件二)一式两份;
2、将所有内容填写齐全后加盖公章,在2014年3月31日前,以公文交换方式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3、经公安机关审核后,核发备案编号,网站所属单位取得备案编号后,须将备案编号悬挂在所备案网站首页的最下方,以备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政府网站备案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开展网站安全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纠正。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备案及自查、整改情况,对各政府网站进行远程技术检测和现场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备案或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联系人:张彦、裴锋;联系电话:2089710,2089706;珠城网络QQ群:89713610(群内提供附件下载服务)。
附件一:《蚌埠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表》
附件二:《蚌埠市信息服务单位安全检查表》
2014年3月13日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信息办、市国家保密局、市密
码管理局、省公安厅网安总队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2014年3月13日印
蚌埠市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备案表
单位
信息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负责人
座机
地址
应急
联系人
姓名
座机
手机
身份证号
电子邮箱
网站名称
网址域名
网站
开通日期
工信部许可/备案号
域名注册
服务商
经营性质
○经营性
○非经营性
所属网络
○电信○联通○移动○其他网络_____________
接入方式
○专网○光纤专线固定IP地址○ADSL拨号
○无线上网○其他______________
网站服务器
存放地址
省市
网站IP地址
其他域名
服务类型
(提供●
不提供○)
○电子邮件
○个人主页
○论坛/留言板/BBS
○电子商务
○ FTP服务
○新闻组服务
○聊天室
○短信服务
○宽带多媒体服务
○网络游戏
○ WWW服务
○即时通讯
○ P2P服务
○博客
○播客
○搜索引擎
○ WAP网站
○其他信息服务
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