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衣采购合同样本(合同示范文
本)
Sample garment purchase contract
(合同范本)
运费
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
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
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
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
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
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
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
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
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
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
行合同处理。
第 4 页合同书 | CONTRACT
采购合同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
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
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
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
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
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
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
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