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3
文档名称:

以民法典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征文精选5篇.docx

格式:docx   大小:34KB   页数:2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以民法典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征文精选5篇.docx

上传人:wawa 2022/1/26 文件大小:3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以民法典伴我成长为主题的征文精选5篇.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1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吸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平安、交易便利、生活华蜜、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同等爱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显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需清晰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扰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需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化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化。
民法典伴我成长主题征文(三)










2022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今,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说明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改变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说明中表述不够清晰或者不够精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运用与语言表述的变更,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变更,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变更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说明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恳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恳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恳求”二词的含义确定不一样,二者有微小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详细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意或实现。而“恳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意。“恳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吩咐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见权利用“恳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恳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恳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削减”。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恳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依据当事人的恳求予以适当削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恳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恳求这层意思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