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和经济学读书笔记
法和经济学读书笔记
【篇一:法和经济学笔记】
第四单元 关于财产的经济理论
★ 财产的法律概念
从法学的角度看,财产其实是一束权利的象征,这些权利描述一个人对其所有资源可以做什么,又不能做什么配置,无论产权在法律上的安排是怎样的情况;当交易成本足够地高,从而阻止谈判的进行时,资源的有效使用取决于产权是如何分配的。
科斯定理更形象得可以表述为农夫与饲养者的博弈问题()。若两人遵循法律而不进行合作时,在玉米田修栅栏要比在饲养场修栅栏更有效率。若两人合作,则将实现合利润的最大化,不管法律的原则是什么,即饲养者支付50美元的玉米田栅栏费用,同时两人分享合作剩余,通过双方讨价还价与合作,双方都节省成本,分割他们的收益。效率要求全力应该分配至对这种权利评价最大的一方。当非合作式时,权利的法律分配对效率将产生很大影响。当谈判顺利,则权利在法律的分配与效率无关。
20 世纪 90 年代世界范围的私有化浪潮消除了私人协商许多规制上的障碍,从实践上说明了“科斯定理---构建法律以消除思人协商的的障碍”的运用,而人类的主观因素影响要求第三者迫使他们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规范的霍布斯定理便产生了:构建法律以使私人之间的协调失败所导致的损害最小。书中随后将规范的科斯和霍布斯定理图形化进行交易成本与合作剩余的分析:效率要求
保护产权,第一种在赔偿金上,法律通过两种形式的赔偿结合起来,对过去的损害给予货币的补偿以及禁止未来带来损害的行为,即法律赔偿和衡平赔偿。第二种为禁令。在交易成本高时,采用支付赔偿金的方式更为有效,而交易成本低时,更为有效的赔偿方式是禁令。在此基础上的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区别在于排他性和竞争性,而这两者之间的选择应该取决于私人执行和交换的成本是还是小于公共管理、政治上的讨价还价以及资源配置扭曲所带来的成本。最后关于财产的分配,税收作为一种再分配方式优于财产法。通过这一章我们了解了科斯定理的应用及原理,产权可以
通过谈判实现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内部化的方式实现资源的收益和成本来实现财富的最大化。
接下来我们利用已经建立起来的框架和经济理论阐述了产权的四个基本问题。先占原则,即“在时间上领先,权利上优先”,清晰地说明了产权主体,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效率原则,常常是对某些具有“公共进入”特征的资源适用,公共进入规则导致资源的过度使用,而私人产权则花费较高的排他成本。
在知识产权方面,知识资产具有扩散性和外部性,产品的使用者可以在不承担任何成本的情况下,分享到他人努力所得的结果,导致信息的需求者不会高成本和高风险地独立开发或通过谋求许可获得信息,这就使得知识的开发者通过出售信息或通过出售信息的载体产品谋求利润、获取创新活动的奖赏变得不可能。没有合理的财产制度,就不存在负担开发成本和得到必要补偿的激励,也就没有创新。知识产权制度构建了一个“衡平机制”:一方面,信息的创造者应当以公开、披露或者其他方式使知识社会化。另一方面,作为回报国家维持创造者一定范围内对知识的独占。首先是限定知识产权的时间期限。其次是通过收取知识产权费来促使权利主体早日放弃权利向社会开放使用。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限定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在最后,我想谈一谈我对经济学的一种看法,最初对经济学有一种尊崇感,最容易想到的就是理性,而且法和经济学这门学科给我的感觉不应该是文史哲类的选修课,更应该偏向于社科类,接触起来感觉到了这门学科可以说在两者之间,在生活中有深刻的应用。由于不是专业课,很难真正潜心研究一下经济学,学到的东西只是浅显的一部分,对这两章的内容了解的较为详细,了解到了财产的一些理论基础和一些有关财产权涉及到的私人共有界定、赔偿、禁令等等,效率是这部分中主要讨论的出发点,将一些模糊抽象的概念方法进行了联系与比较,财产制度一套较为清晰地体系作为一些抽象权利
的管理保护,真的是人类文化史的一个里程碑。
浅谈财产权财产法以
及财产的经济理论
----------《法和经济学》4、5章读书笔记
杨芷
3011208074
材料学院
【篇三:西方经济学简史读书笔记】
西方经济学简史读书笔记
一、重商主义学说
一、产生的历史条件:
在西欧封建制度解体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初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是商业支配产业,流通支配生产,商业资本的力量大大超过了产业资本,这些客观决定了资产阶级最初的经济学说必然是一种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以流通过程为研究中心的理论体系。
二、代表人物:早期重商主义:约翰?海尔斯 威廉?斯塔福德 孟克列钦
晚期重商主义:托马斯?孟 柯尔贝尔
三、特征:
重商主义学说都是以流通过程为中心,以商业资本的运动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