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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报销实施细则
根据**[2006]财字007 号文《借款和报销实施细则》,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特对该规定细则如下:
一、适用围
本细则适用围包括费用性借款、购买固定资产以与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进行审核,有差旅费借款的员工出差回到公司后的3日持报销单到财务审核,财务审核确认后借款人应在2日办理完后续的签批流程到财务部还款。即正常情况下现金借支应在5日办理完还款手续。如特殊情况签批的领导不在公司,应在3日持报销单到财务进行审核,待签批的领导回公司后的2日办理签批流程并在财务销帐。
4、相关措施:借款人用款后应持合规票据与时办理归还借款手续。差旅费借支应在借款人回公司后与时办理还款手续。%加收借款滞纳金〔从第五个工作日的次日起计算天数或从领导回公司后第2个工作日的次日起计算天数〕。如遇发薪日,借款人仍没有到财务还款则该月工资直接冲抵其借款并扣除应交纳的滞纳金后发放。特殊事项,不能与时到财务办理还款手续时,借款人应提交由主管副总确认的不能与时还款的情况说明与确定的还款日期报财务,经财务确认可暂免征收滞纳金。
〔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借款
1、借支围:适用于除必须采用现金借款的特殊事项外一切费用性借款均采用支票借款的形式,如工装费、定点招待费、固定资产购置费与不能确定金额的合同借款。
2、借支额度:借款金额由合同或其他可支持依据决定,由经办人拟定,由项目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无主管副总经理的为项目公司总经理〕确认,财务可结合实际审核并要求经办人提供相关资料,对借款金额与实际状况存在较大差异的,可提出异议,并要求另行填制部借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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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支票借款金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必须最迟于实际借款日前1日通知财务并告知具体金额〔或大致金额〕,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或迟延开具支票。
如支票借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必须最迟于实际借款日前2日通知财务并告知具体金额〔或大致金额〕,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或迟延开具支票。
如支票借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必须最迟于实际借款日前3日通知财务并告知具体金额〔或大致金额〕,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或迟延开具支票。
3、借款流程:a、办理支票借款时,填制部借款单,按借款的签批程序进行签批;b、如属于合同借款且金额明确,应填制项目结算单与项目付款单,按照项目付款的签批程序进行签批,到财务部门申领支票时应向财务部门说明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用途。
4、还款流程:借款领票人在领取支票五日,持合法合规的原始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者项目结算单与项目付款单,报相关审批人签批后,到财务部报销。因故到期未报者,应提前与财务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并积极催办。
5、相关措施:参照现金借支的相关措施办理。支票领用人应牢记支票,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支票或发票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经办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三〕、财务部门负责牵头对借出款项进行追踪管理、定期催收。各级财务部门每月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借款清单。每月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在全集团围对欠款时间最长和欠款总额最大的前10名予以通告,并限期解决,限期仍未解决的,财务部门将从借款人当月报销费用中抵扣,仍未抵扣的部分将从借款人当月工资账户中抵扣以清偿所借款项。
四、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