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第 1 页 共 电企业详细电价水平见附件一。
三、开展脱硝电价试点
为激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省(市)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
四、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
依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须要,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和我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方法》(发改价格[20xx]7号)有关规定,。
五、提高电网销售电价
(一)有关省(市)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各类用户调价后详细电价标准见附件二至附件
六。其中,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详细方案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我委下发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看法》组织价格听证后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销售电价结构。同意上海市将铁合金、电石、烧碱用电和离子膜烧碱用电合并为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类别;浙江省将非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福建省将氯碱生产和电石、农药生产用电类别进行合并。适当提高上海、江苏、安徽省(市)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价的比重。
(三)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同意上海市适当拉大季节性电价差价;江苏省将除居民生活以外的其他用电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安徽省暂停执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适当
调整销售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高峰时段电价在平常段电价基础上上浮55%,其中7-9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常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5%。
六、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要细心组织,周密支配,仔细做好本次电价调整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刚好落实到位。
(二)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切实加强管理,挖潜降耗,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电力供应平安稳定。
(三)各地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实惠电价措施;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电力用户用电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价政策执行状况的指导和监管,发觉问题刚好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