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兴宁区地震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信息共享和处理
、培训和演习
、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为了使地震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区委的领导下,地震应急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协同行动。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和《南宁市地震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兴宁区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根据南宁市防震减灾指挥部成员及有关部门,组成地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兴宁区地震应急指挥部设在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指挥长: 兴宁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兴宁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 兴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科技局局长、民政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农林水利局局长、卫生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安监局局长、城管局局长、法制办主任、应急办副主任、区红十字副会长、武装部副部长、区团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副局长、兴宁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局长、三塘镇镇长、五塘镇镇长、昆仑镇镇长、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民生街道办事处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政府办副主任、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研究制定兴宁区地震应急工作重大决策;直接组织指挥辖区范围内较大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重大、特别重大地震事件应急先期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兴宁区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和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南宁警备区和武警南宁市支队迅速组织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兴宁区防震减灾重要项目建设;总结兴宁区地震应急工作。
兴宁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宁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视情况和应急需要,兴宁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视、灾情信息与评估、新闻宣传、条件保障等工作组。
兴宁区地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地震应急处置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方案及措施建议;协调灾区地震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地震应急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兴宁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