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农委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农委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3 预报和预警发布
4 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权限
响应行动
响应措施
响应终止
5 信息报送、发布和处理
6 保障措施
善后处置
工作总结
7 保障措施
应急队伍保障
物资保障
农业专家指导
宣传、培训和演习
监督检查
8 其它地震事件处置
有感地震处置
周边发生破坏性地震处置
平息地震谣言
9 附则
奖励
责任追究
预案管理
解释
实施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地震灾害应急管理和响应,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合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合肥市地震应急预案》等,结合农业行政部门特点,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农业系统地震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等工作。
工作原则
,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平灾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提高农业系统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分级负责。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地震灾害。
,社会联动。全市农业行政部门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建立应急队伍,
发挥政府应急队伍主导作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协同,主动利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震救灾任务。
“依法实施、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开展自救”为原则。规定农业系统对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对遭受区农业损失灾情评估、抢险救灾、技术指导、部门协同等工作进行规范。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农委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农委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抗震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市农委主任(A岗)
市农委分管副主任(B岗)
副指挥长:市农委分管副主任及其他副主任
成员:市农委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处、产业化发展处、计划财务处、农村生态能源处、种植业处(局)、农机处(局)、农村经营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管处、城乡统筹协调处、科教信息处、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主要负责人。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贯彻落实市抗震指挥部决定和要求;领导和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做好震前和震后灾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和参加抢险救灾;提出全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完成市抗震指挥部交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设在市政务中心B座22楼会议室。本区内发生4级以上地震后,指挥长、副指挥长及各成员立即到市农委抗震指挥部集中。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全体人员、车辆到市政务中心广场集中,并向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报告。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科教信息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农委科教信息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市农委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产业化发展处、农村生态能源处、种植业处(局)、农机处(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城乡统筹处、政策法规处、农业经济技术监督管理总站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市农委指挥部对抗震救灾处理的总决策;指导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开展生产自救、灾情评估、控制或减少对农业环境危害等;负责指挥农委系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与市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地震等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工作配合、信息沟通、上传下达、报告等具体工作;承担市农委抗震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市农委抗震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农业环境监测预警组、灾情评估和速报组、农业技术服务组等5个专业组,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牵头单位。
综合组
由市农委办公室牵头,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