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寿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咸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健全群防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首位。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以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其他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防灾与救灾并举、以防为主原则。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应做好灾前预警、灾中应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连阴雨、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龙卷风等引起的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在永寿县境内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应当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
成员:县气象局、发展计划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电信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扶贫办、电力局、广播中心,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和救灾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受灾地区和受灾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区部队、武警中队及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受灾地区做好气象灾害的灾中和灾后应急工作。处理其他有关气象灾害应急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设立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应履行职责的实施,并派出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主任:县气象局局长(兼)
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和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起草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及灾情发布。接待上级工作组,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的办理,完成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职责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资金的预算拨付,对应急工作经费的使用和效益进行审查和监督。
县民政局:组织核查灾害损失情况,负责受灾人口调查和需要搬迁受灾群众的妥善安置,管理分配上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救灾捐赠,保障灾民的基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