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渝水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为全面贯彻落实《渝水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精神,有效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应急预案》编制本操作手册。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落实各自的职责。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作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
(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
。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
救助体系
一、渝水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
(一)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贸局、区卫生局、区教育体育局、渝水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工商局、区环保局和有关通信管理机构等(组织机构图和组成人员名单分别见表一、表二)。
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病员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负责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参与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会同新余海关对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进行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配合新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因进出口食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通关环节调查处理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