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胶州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操作手册
胶州市旅游局
2010年1月
目录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3
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4
三、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5
四、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6
五、应急处置程序说明 ………………………………………… 7
六、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 14
七、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成员 ……………………… 16
八、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紧急联系人 ……………17
九、市政府相关部门值班电话…………………… 18
十、应急场所和应急车队联系电话……………………………… 19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胶州市域范围内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我市行政区域外发生涉及本市外出旅游者的旅游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具体包括: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游客重大伤亡的事件,包括:
台风、风暴潮、洪涝、山洪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重大旅游交通事故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游客健康的事件等。
(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海外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游客重大伤亡的突发事件,在景(区)点因为设施问题所引发的游客伤亡事件。
二、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参照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市旅游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级别
预警颜色
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Ⅰ级)
红色
①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
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
③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发生影响重大的恶性事故;
④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Ⅱ级)
橙色
①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l至4人死亡;
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l至4人死亡;
③旅游住宿、交通、游览、餐饮、娱乐、购物等场所发生重大事故;
④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较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
黄色
①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
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
③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一般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
蓝色
指造成旅游者轻伤,或旅游者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
三、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立即报告
国务院
全国
总工会
最高人民
检察院
公安部
劳动
保障部
2小时内上报
死亡人数≥5人或
重伤人数≥10人或
中毒死亡人数≥5人或
严重中毒人数≥50人
省检察院
省工会
省劳动
省公安
省政府
国务院安监部门
2小时内上报
省旅游局
省安监部门
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检察院
1≤重伤人数≤4人或
1≤严重食物中毒≤19人
2小时内上报
青岛市旅游局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
。
市政府
市安监局
轻伤
青岛市安监部门
1小时内报告
单位负责人
立即报告
情况紧急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事故
青岛市工会
青岛市劳动
青岛市公安
1≤死亡人数≤4人或
5≤重伤人数≤9人或
1≤中毒死亡人数≤4人或
20≤严重中毒人数≤49人
国家旅游局
市劳动
市工会
市检察院
市旅游局
市公安局
四、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国务院
I级应急响应
国家旅游局
国务院工作组或指导组
预测
预警
监测
监测
应急准备
总结评估
善后处理
省政府
I、II级应急响应
省旅游局
省级指挥部
各成员单位
青岛市政府
III级应急响应
青岛市旅游局
市旅游局
市政府
IV级应急响应
现场
指挥
事
事
应急响应
信息报送
中
后
旅游突发公共事件
事件
前
事
说明: 应急处置过程
应急运行程序、